阿昌族是云南的独有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县、梁河县及潞西市,保山地区的腾冲县、龙陵县也有少量分布。陇川县的户撒地区和梁河县的九保等地是最集中的地方。截止2011年底,阿昌族有3.84万人,占云南省总人口数的0.08%(摘自《云南统计年鉴2012》)。
阿昌族为氏羌后裔。先秦时期游牧于我国西南高原的古代氐羌族为了躲避部落之间不断的战乱开始向西南地区迁徙,据历史学家考证,这部分南迁的古代就是阿昌族最早的有据可查的祖先。氐羌人进入西南地区后与当地的民族融合并壮大,成为当地的两大民族之一。随着历史的演进,氐羌族内部又分化成很多的部落,到了唐代部落的衍生分化进一步加剧,其中分化出来的一个部落就是阿昌族的先民。元代是阿昌族的名称和居住地形成并确定的时期。
阿昌族的称谓很多。自称因地而异,有“蒙撒”、“蒙撒掸”、“衬撒”、“汉撒”、“峨昌”等,汉文史籍中称“峨昌”、“莪昌”或“阿昌”,新中国成立后统称“阿昌”。
阿昌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文字。阿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系。有梁河、陇川、潞西3个方言。大多数阿昌人都会讲汉语、傣语,户撒的阿昌族还会讲缅语和景颇语,他们中有不少人能通五六种语言。这和阿昌族在历史上善于同附近的民族交往,不断向别的民族学习的十分不开的。
多神崇拜是阿昌族原始宗教的主要表现。他们崇拜的鬼神有天鬼、地鬼和人鬼三种。天鬼包括太阳鬼、月亮鬼、天公(遮帕麻)、地母(遮咪麻)等。地鬼包括神树、藤子鬼、猎神、狼神、毛虫神、土主、山鬼、土地鬼、石神、炉神、孤寡仙人等。人鬼包括家鬼、野鬼等。
阿昌族崇拜太阳神(阿昌语为“版清”)和月亮神(阿昌语为“版当”)。他们认为万物的生长,白天和黑夜的轮回,气候的冷暖变化等都是太阳和月亮造成的,认为有了太阳和月亮,人们才有吃有穿,所以要对太阳神和月亮神给予供奉和祭献。
阿昌族崇拜的天公和地母就是传说中的遮帕麻和遮咪麻。阿昌族认为天公遮帕麻和地母遮咪麻,是保护所有百姓的崇高神灵。另外,阿昌族崇拜神树、山神、火神和旱神,认为山川、巨石、泥土等都有神灵。
户腊撒地区的阿昌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小乘佛教里面又分出了很多的支系,阿昌族信奉的是其中的摆总派,“进洼”、“出洼”、“烧白柴”等是他们重要的佛事活动。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户腊撒地区的阿昌族还信奉道教。
阿昌族由于没有文字,所以都是口头文学,大致可分为神话、传说、故事、诗歌、曲调、戏剧等。题材广泛,内容丰富。阿昌族的歌摇、故事、传说等口头文学十分丰富。
《遮帕麻与遮米麻》是到目前为止搜集到的最完整的阿昌族神话。它是阿昌族先民智慧的结晶,是阿昌族民间文学宝库中最绚丽、最与价值的一朵奇葩。它描述了人类男性祖先遮帕麻和女性祖先遮米麻开天辟地,创造万物,繁衍人类的艰难历程。
阿昌族的民间传说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族源传说、节日传说、服饰传说、地方风物传说、反抗邪恶势力的传说等。主要有《陪郎撑伞》、《户撒坝为什么不平》、《桑建的故事》、《谷种的传说》等。
民间故事根据其题材可分为历史故事、伦理道德故事、英雄故事、爱情故事、机智人物故事、动植物故事等。
民间歌谣从体裁上分有叙事歌和抒情歌。从演唱形式上分有活袍调和即兴歌。从题材上分有祭祀歌、叙事歌、习俗歌、山歌等。祭祀歌最为古老,最具宗教色彩。又可分为“泼直腔”和“撇杂调”两种类型。
阿昌族的音乐与阿昌族的原始宗教存在一定的关系。活袍调是在重大的祭祀活动或丧葬仪式中,由活袍专门吟唱的调式。阿昌族的民歌有祭祀歌、叙事歌、习俗歌、山歌等。阿昌族喜爱歌舞,喜爱唱山歌,每逢节日都有歌舞等娱乐活动。劳动时,走路时,山上田边,随时都可以听到他们悦耳的歌声。
阿昌族民歌种类繁多,最富于民族特色的是传统的“窝罗”,意即“堂屋旁边的欢乐”。阿昌族把边歌边舞称之为“蹬”,“蹬窝罗”是最古老的歌舞活动。碰到喜庆大事,如娶亲嫁女,盖新房时,村民们便聚集到主人家“蹬窝罗”。
“对歌”是青年男女在业余时间十分喜爱的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叫“相勒吉”,是男女青年在野外对唱的山歌,一般是融景生情,即兴作词,山、水、云、树等都可入歌;一种叫“相作”,是在夜深人静时,男女青年在林间幽会时,低声对唱的情歌,感情真切,常常一唱就是一个通宵;还有一种“相革摩”,也是一种对唱的情歌,曲调幽雅亲切,歌词含义深刻,比喻生动。
阿昌族的乐器主要以生活中常见之物为材料自制而成。乐器有竹琴、洞箫、葫芦笙、三弦、象脚鼓、铜罗等。
阿昌族村一般依山近水,居住形式大多以数十户人家同居一村,地落布局依山势而建,错落有致,房屋建筑“面东背西”。密集在房屋自然形成有规律的行列,行列间是纵横交错的石铺路和泥路“巷道”。住房一般是砖瓦、木石结构的四合院建筑。正屋住人,厢房楼上堆放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楼下关牲口,正屋设有神龛、烛台、长桌和火塘。阿昌族建房用工多是相互帮忙,全村协作,只供饭而不付酬。建房一般分为“看风水择房基”、“动土奠基”、“立柱成屋”三大程序。其确定建房地点和方位,要做到前有“眼界”后有“靠山”,并根据主人生辰八字和“天干地支”、“阴阳五行”推算出破土动工的吉日。忌讳在逢水日和火日动工建房,据说水日、火日建的房子要遭水淹和火烧。另外,新房必须在一年内盖成,否则认为不吉利。
阿昌族的服饰,各地略有差异。本民族衣饰特点以户撒地区保留得多些。阿昌族男子一般穿蓝、白、黑等素色对襟上衣,黑色长裤。未婚青年喜缠白色包头,已婚的则缠藏青色包头,青壮年的包头要留30多公分长的包头布拖在脑后,并在包头上插花,显得年轻漂亮。外出时斜背一个“筒帕”,并背上一把美观的阿昌刀,威武而又英俊。户撒地区成年男子也有穿左襟上衣的。妇女的服饰因地而异,梁河地区的女服上衣为长袖圆摆对襟衣,衣摆盖过臀部,小翻领,领的内层用别于上衣本色的浅色布缝制,起到点缀的作用。中青年的衣服颜色为亮丽的浅色,老年妇女以深色为主。此外,还套小坎肩。坎肩对襟立领,钉三至六枚银排扣。下身着筒裙。分无花纹素筒裙和有花纹的抠花筒裙。素筒裙多在劳作时穿,而抠花筒裙适用于各种场合。此外头上要包头。其制作方法是先用塔扇树叶做高约一尺一二的圆筒作为内支撑,之后用长约一丈,宽九寸的黑色包头布缠绕在圆筒上。包头布两端长一尺余的缨络的一端披在包头前面,一端绕包头一周别起来,用以固定披下的一端。包头上插绒线球花棒作装饰。梁河地区妇女的服饰还有花腰带、围裙、绑腿、围巾等。每逢节日盛会都喜佩戴各种银饰。户撒地区妇女服饰,不论是已婚还是未婚,其服饰与当地傣族相差无几。已婚妇女挽发髻于头顶,罩上青色圆筒包头。上衣为长袖圆摆对襟衣,下身穿黑色长筒裙,平时腰系黑色短围腰。上衣款式与梁河地区的大致一致,但区别在纽扣上。纽扣为银质的大圆扣。少女服饰也相同于梁河地区,但是包头上的装饰是插鲜花或塑料花、绢花。。腊撒地区妇女的服饰以黑色为主,头戴厚实挺阔的圆盘黑包头,身穿黑色齐脚对襟衣。下着齐脚的黑色筒裙。阿昌族过去青年男女有嚼槟榔的习惯,牙齿往往被染成黑色,以此为美。
阿昌族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家庭带有明显的父系色彩。男女青年大多自由恋爱。篝火晚会是阿昌族青年男女结交的另一种主要方式之一,当地称之为“串姑娘”。阿昌族的恋爱比较自由,但是若要正式结婚必须要经过父母的批准。阿昌族男女青年结婚的婚宴上,首先要请新娘的舅舅坐在上首,并摆上一盘用猪脑拌制的凉菜,酒宴后舅舅要送新娘一条带猪尾巴的后腿,称为外家肉,表示新娘要永远不忘娘家的养育之恩。阿昌族历史上曾有抢婚和逃婚的习俗。抢婚一般由以下两种原因引起:一是男女深恋,但女方父母不同意,两人只好商定由男方来抢婚,造成既成事实后,迫使女方父母同意;二是订下婚约后姑娘反悔,男方不甘心,只好强抢,迫使姑娘就范。逃婚一般发生在双方父母都不同意的情况下,恋人只好双双逃走,以此争取婚姻的自由。抢亲到家,一进门就放鞭炮,当即拜堂,让姑娘包上高包头。当夜或第二天一早要将姑娘领到男女较远的亲戚家住下,有时还要躲进深山老林,直到家里与女方家长谈判结束,才能双双回家。因双方终要结成亲戚,所以无论原来怎样,男方在抢亲后第三天仍要聘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和说亲。求和说亲仪式在女方家里举行,女方家一律不负责招待,要由男方家负责招待,并付给女方家的说客工钱。因此,男方除请说客外,还要请一个人烧菜做饭。谈判时间一般三至六天。在这期间,男女代表都要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但一经达成协议,双方都既往不咎,和睦相处,常来常往,亲如一家。上述习俗由于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变化,现已基本绝迹。此外,阿昌族结婚按长幼顺序进行,如长子未婚,次子和次女就不能结婚,姐姐未嫁,妹妹和弟弟也不能先于姐姐结婚。如弟妹先于哥姐结婚,则要举行“跨越礼”和给哥姐一些钱,以对哥姐表示道歉和尊敬。
阿昌族普遍采用土葬。在信仰佛教的地区,要请僧人念经办法事。死者的年龄越大,葬礼越隆重。如死者是传染病患者,就会实行火葬,主要是为了防止疫情的蔓延。因难产而死的人也会实行火葬。如果是意外死亡,则葬礼就会很简单,而且死者不能够埋进祖坟。
阿昌族受傣族影响较大,主要节日如“进洼”、“泼水节”等,都与傣族相似。
出洼节:每年傣历十二月十五日举行,意为送佛出寺,节期三天。此时收割完毕,进入农闲期,故取消进洼节的禁令,青年人可以自由玩乐。
换黄单:每年农历九十月间择日举行。届时,各佛寺所辖区的群众要抬上香烛、纸以及食物,同时还要将准备好的佛像穿的黄单和在佛寺里挂的各种布单,一起送到佛寺供祭。
窝罗节:每年农历正月初四举行,以纪念传说中阿昌族的始祖遮帕麻、遮麻为民除害、造福后人的功绩,届时人们要祭献最好的菜肴,然后杀狗吃狗肉和芋头,如果在祭祀的当天能捕到蟒蛇,则认为更吉利。
火把节: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举行,为祈求五谷丰收,驱虫沣灾,要杀猪、宰牛祭祀,届时要熟制火烧生猪肉拌米线给大家分食。入夜后点火把在村寨周围游动。
泼水节:和当地的傣族一样,阿昌族也过泼水节,泼水节期间是年轻人择偶的好机会,届时常常由姑娘家备好八大碗菜肴招待来串亲的小伙子。参加聚餐的人数相符,大家才能落座入席。小伙子要在别人不察觉的情况下把姑娘家的鸡头偷走,如鸡头被姑娘查出来,要罚偷鸡头者一碗酒,否则就要罚姑娘喝酒。如果偷者被人当场抓住,不仅要受罚,还要被姑娘取笑。酒后小伙子要根据菜价,将钱在不让姑娘察觉的情况下交给姑娘。
阿昌族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禁忌:如神龛上忌放各种杂物和刀枪。忌用脚踩火塘上的三角架、木柴头、锅脚石,忌向火塘吐口水,不能从火塘上迈过。不能站在或者坐在门槛上。女性忌住楼上,男子在楼下,妇女不可以上楼。男子不能从妇女晾晒的裙子下走过,要绕行。新结婚的媳妇不能同公公在一起吃饭,妇女生小孩后未满七天,忌讳别家男子闯入院中。妇女生孩子未满7天时,忌讳别家男子进入院内。祭寨神时,全寨人不得出寨劳动,外人也不许进寨。禁止在正月初一杀家畜和伤害动物。解除婚约时,不能烧毁订婚时的照片和头发。人死后尸体不能被猫、狗等动物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