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婚姻的缔结过程
1.串姑娘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恋爱方式,而阿昌族男女青年的恋爱方式是“串姑娘”。串姑娘,阿昌语为“扎尼着”,意为看姑娘,是阿昌族伙子选择恋爱对象的一种方式。每到农闲季节,伙子都要到别的村寨找亲戚串门子。晚上,阿昌族姑娘便会相约着来唱山歌。伙子利用唱山歌的机会看姑娘,如果看上了哪个姑娘,就会主动与她多说话,俗称“冲嗑子”。这时,别的姑娘就会自动让开。如果被看中的姑娘有意,双方便会言来语去,吐露真情。阿昌族男子长到十七八岁,出门串亲戚必须带烟盒(内装草烟丝,裹烟纸)。因为阿昌族有唱山歌的习俗,晚上对歌,见面时客方要传烟,以烟带情,扯出串串流言白话。年轻姑娘到外寨串门子走亲戚,也要带烟盒,晚上伙子来唱山歌,见面时也要传烟。可以说,烟盒在阿昌族男女青年的交往中起到媒介的作用。如分别时伙子揣走了姑娘的烟盒,即表示他对姑娘有情意。女方也对伙子中意,便会加深往来,萌生恋情,以至缔结良缘。在男女双方谈得情投意合时,姑娘会把自己的外衣,或将长发剪下一缕送给伙子;伙子便给她一定的“过当”钱,假若他没有带钱,就会割下一个衣扣回赠给姑娘。但姑娘的上衣或头发是不能轻易赠送的。若伙子还没有下决心,或者已有了对象,就要谢绝姑娘的衣服或头发,但可以接受别的礼物,以后也还可以回赠姑娘银镯、手帕之类,姑娘也可送一件亲手缝的男服、绞脚、绡迈,但这都是一般往来,不是对象关系。
2.偷姑娘的经过
阿昌族的“偷姑娘”,俗称“领姑娘”,也叫“领婚”。“偷不过是“悄悄领走”的意思,并不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
据调查,民国以前阿昌族的婚姻中偷婚属于首要方式。男女双方通过对歌交往恋爱,交换信物后,男方父母即请媒人去女家说亲。因阿昌族内部经济状况差别不大,大多数情况,女方父母会允诺并定下财礼及酒浆水礼的数额。偷婚的原因在于:女方父母在议定财礼数额时并不亲自开口,而由家族主事人和亲邻裁定。为了面子,数额往往高于男方的财力所及。对此,女方父母也心知肚明。这时男方父母便请“暗媒”沟通联系,同女方家商定婚嫁日期。暗媒为女方所在村寨的中年妇女,也是男方的亲戚或熟人。暗媒与女方父母商定吉日后,即通知男方父母。接亲之日,男方请上一个媒人、两个年轻伙子(陪郎)和一个姑娘(陪娘),共五人去接亲。接亲时,要带上一块二斤多的猪肉、一包糖、一瓶酒和二只宰好的鸡,供女方家献祖宗用。接亲的一行人于天黑时到达女方村寨边,在一个比较隐蔽的树下烧起火塘。这时,暗媒就会前来接头。媒人将带来的礼品如数交给暗媒,由她转交给新娘父母。再通过暗媒将一些零钱送给引新娘出来的一群姑娘,俗称“背工钱”。
暗媒离开后,就会有一群姑娘来到距新郎火塘10多米远的地方,一边甩小石子、撒泥巴,一边:“在树下的是贼还是强盗?”媒人马上回答:“我们是好人!”两个陪郎也高喊:“表姐快来嚼烟!”姑娘们走近火塘,又问:“贵客们咯带着伞?天要下雨了!”话音未落,一瓢接一瓢的冷水便朝新郎们泼去。据说,泼水是为了撵走半路上带来的邪气。淋了水的陪郎不能生气,连忙给姑娘们逐个传烟。一番说笑后,姑娘们便返回女方家,抬来热饭热菜款待新郎等人。
临近金鸡报晓,暗媒便邀着新娘的伯母、婶娘以及一群年轻姑娘,把新娘搀出家门。新娘先朝祖宗牌位磕头,再到寨边朝土主庙方向磕头,然后才到新郎等人的火塘边。这时,媒人和陪郎要殷勤地给陪送新娘的人敬烟告辞,才由陪娘搀着新娘回程。
待送新娘的人们回到女方家,寨中的一伙年轻人便扛着筒炮枪,朝着新郎离去相反的路径,呼喊着,佯装追赶,跑到寨边朝空中鸣放一阵火枪,然后吆喝着回到女方家吃顿夜宵,一切便相安无事了。
接亲时,女方父母要送给新郎一个新的竹背篓,里面装着新娘的衣服、包头、筒裙,以及受用“背工钱”的那伙姑娘回赠的礼物。新郎要背着这个竹背篓在前面引路。新娘脚穿麻连草鞋,由陪娘搀扶着,洒泪而别。走了一段路程,天才逐渐放亮,寓意是:像这样,夫妻俩的前途才会越来越光明。接亲时五人出去,回程时六人进门,意思是:夫妻俩就会吉祥幸福,有吃有穿,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偷婚时间要在媒人去女方家商定正式成婚的日子前一个月,因而到时仍得去认亲。此时,还未给足的礼钱也不再提,只要挑上原先定的酒浆水礼就行了。所以现在过礼时男方送去的东西都不称,去多少就是多少,但得去双数,不能单数,如六只鸡、二包盐、二包烟丝、二只熟鸡之类,否则要以不吉利而遭到罚款。从前,女方爹妈陪奁的是一对藤篾编的有盖的箱笼。
3.婚礼
阿昌族认为结婚是人生当中一大喜事、要事。阿昌族婚俗,从前新娘是偷来的,现在有的是明媒正娶,也有的是拐来的,但举行正式婚礼的程序都是一样。婚礼一定要办得特别隆重、热闹。婚礼一般由双方父母操办。举行婚礼前,男方要给女方聘礼。聘礼,分财礼和水礼两部分。财礼为钱,用于女方备办嫁装。按阿昌族风俗,嫁装由女方操办。水礼为物,且有大米数斗,猪肉数十斤(头、足要齐),米酒数十盅(一盅约合四两),还有糖、盐、茶等物。水礼用于女方出嫁宴请的招待。过去,女方一般不待正席,只待便饭,费用由男方备办,女方只贴小菜等零星开销。
阿昌族的婚礼,一般需要四天时间。
第一天过礼。男方先去三或五人送水礼给女方家,俗称“过礼”。过礼人员中“芒袍”由男媒人担任,也称为“前总理”。过礼完毕,去四人为接亲的。前后两次去的总人数必须是单数。后去的人中,由一个能说会道的当“后总理”。还有一人充当陪郎,他的辈分要小于新郎。从前接亲,新娘要骑马,现在交通方便,般乘汽车。新郎要挑新郎担,还要备雨伞待用。接亲时新郎一行人到新娘家寨边,要等到天黑,待新娘家客人吃罢晚饭,接到新娘家的通知,才能进新娘家。新郎进家,要经过三关。第一关是由妇女们设的拦路关。按风俗,妇女们在通往新娘家的路中央摆放一张桌子,桌面上摆有菜刀、砧板、碗筷、魔芋粉等物,称“卖凉粉”。要新郎买凉粉吃,不买不得通行。双方开上几句玩笑话,冲上几句嗑子,大家乐一乐,笑笑玩玩,随新郎来的“总理”给上一些小礼即了之。第二关是男人们设的拦门关,这一关比较严肃,名曰“盘查”,实则考“总理”口才。在新娘家大门内摆方桌一张,桌面上放有用数个碗叠成的莲花碗(造型似莲花)一垛、用筷子搭成的桥一座,用红纸裹着的筷子两双,蒜苗两对、以及烟、酒等。新郎到此,要向在座的作揖,“总理”要逐一敬烟。接着盘问,“总理”报新郎的祖籍、地址,如某县、某乡、某村、某人、姓什、名谁,职业是什么,到此做何事等、双方有说有笑。“总理”献上一只“拦门鸡”、一块猪肉、数包烟、一瓶酒,新郎行礼毕,拦门者调转筷头、蒜苗放行。第三关是泼水关。当新郎还在拦门关被盘问时,门内院心、走廊两旁,早就有姑娘们手抬装满水的盆子、水桶等候。待新郎挑担打伞走过时,便有一盆盆清水泼向新郎,此曰“给新郎洗尘”,表示吉祥如意,且泼得越湿越好。新郎进入堂屋后,卸下新郎担,向坐堂父老礼拜后完事。当晚,新郎必须在新娘家入住,俗称“压堂”。哪怕是隔壁邻舍,间隔咫尺,也不得例外。
第二天为娶亲,即新娘出嫁的吉日。新娘家要待客。新郎要承担挑水、洗菜、收碗、洗碗等杂务。在新郎与年轻女子一起做事时,姑娘们会嬉笑着给新郎浇水、抹黑脸等。新郎吃饭时,要给新郎用花筷子、猜碗。花筷子用两根荆竹做成,长数尺至丈许,带竹叶,拴有鲜花、果菜等,足有数斤重。新郎要用这双长的筷子搛菜,搛菜时姑娘们还会在新郎身后拉动竹梢,使他难以应付,随之,便爆发出阵阵欢笑。花筷子被誉为世界上最长、最漂亮的筷子。据说,有人拿到台湾去展出,成为一种稀罕物。新郎吃饭时,气氛最热烈,往往要数小时才能结束。新郎吃罢饭,要每次一双筷、一个碗地将碗筷收齐,并将新娘家的锅、缸、水桶全部挑满水才罢。饭后“拜揖”,即由新郎向坐堂的十几位族间长辈逐一叩首、称呼,长辈们在给“受头钱”的同时,都要对新郎训话。
按风俗,新娘一般在中午饭后出门。新娘出门时,要让人从卧室里背出来。新娘要嚎啕大哭,以示难舍爹娘和亲人。“总理”要把新娘家的所有房间、卧室的灯点亮,表示灯火辉煌、光泽如意。新娘出门上路时,娘家人要送路,“总理”要给送路的人小礼费、奶母钱、母舅钱,还要敬烟、敬酒。姑娘们要唱“拔跑”山歌相送。新娘出嫁时不用伴女相送。接亲的人加上新娘刚好是双数,成双成对才吉利。新娘出嫁时的装束为:头遮红布,不露头脸,胸前戴一面圆镜子,穿筒裙。
新娘来到婆家大门口,要“啃金瓜吊葫芦”。事先,年轻人在大门头拴四根红线,吊着四个金珠珠,要新郎把新娘抱起来啃。由于线头捏在“好事者”手里,眼看要啃着时,线拉上去了,继而又放下来,要新娘快啃。如此戏谑哗笑,直到新娘脸红脖子粗,新郎被折腾得筋疲力尽,才告一段落。高处的结束了,矮处的花样又开始了。年轻人又要新娘用金筷银筷搛金豌豆。那金筷银筷是用草纸裹成的,豌豆是浸泡过的,纸遇湿物,还搛什么。新娘也不是憨物,她反正要绞尽脑汁搛起一粒豌豆,以告这场嬉闹终局。
新郎父母事先要请好两位有儿有女有福气的妇女当“圆成婆”。新娘进家时,圆成婆用点燃的松明火把在新娘的头顶上绕三转,又用装有七支蜡烛火的筛子在新郎头上绕三转,曰“绕七星灯”,意为预祝新郎新娘吉祥如意。然后,新郎用一条红布带牵着新娘,在圆成婆的引导下,走入堂屋,绕火塘边转三转。礼毕,新郎牵着新娘,双双进入洞房。新娘入洞房后,圆成婆要在新娘的花床上睡一下,俗称压床”。新娘要换装,由圆成婆帮梳头戴上高包头,穿筒裙。新郎新娘稍事休息后,即举行结婚仪式,仪式有:拜天地、拜祖宗、拜亲戚朋友、新郎新娘互拜等。族间长者要坐堂,俗称“压堂”,新郎新娘要向长者逐一磕头、敬烟酒。仪式结束后还有闹新房吃鸡汤饭的习俗,但长辈和为兄者不得参与。
第三天新郎家待客。早上待便饭,下午待全席。早上年轻伙子们给新娘背上用稻草扎成的假娃娃,让新娘挑着一头为水桶、一头为柴的担子,到水井去挑水。玩笑中,他们给新娘彩脸,在新娘下巴画上胡须,画得越丑越取乐。背娃娃,祝新娘早生贵子。挑水拿柴,表示新娘的勤快。挑水结束后,伙子们还故意将些杂物如米糠、瘪谷、碎稻草撒在地上,叫新娘扫,扫不干净,须重来,如此往返多次。地上撒些零钱,新娘边扫地边捡钱,俗称“拾财”,意为祝新娘发财。下午待正席,新郎要向客人敬甜酒,让客人喝了后说一声“甜”,以示吉祥如意,祝新郎新娘的生活像甜酒一样甜蜜美满。新娘要向客人传糖茶,客人喝了糖茶后要给礼钱,但多少不限。
第四天翻箱。将新娘带来的嫁装全部翻出来,让众人观看。翻箱时,年轻伙子们将新郎的衣服脱给新娘穿,将新娘的衣服给新郎穿,即男扮女装,女扮男装。伙子们穿上新娘的衣服,扮成阿昌族姑娘,大家有说有笑,唱着山歌到野外逗游一转。至此,整个婚礼结束。
4.过新节
新婚头年,阿昌族要过几个新节,如满月节等。婚礼后,新娘要回娘家一个月,俗称“做满月”。三月间要过撒种节,寓意是求上天保佑,给新郎、新娘早得贵子。六月二十六日要回娘家过火把节。八月十五要回去过中秋节。正月初二要过新年节,俗称“拜年”。其中满月节、中秋节和新年,新郎要带礼去,有糖、肉,俗称“各道”,多的二十几份(道),少则十几份(道)。在数节中惟拜年最隆重,新郎、新娘要约一个伙子、一个姑娘陪去,得“各道”的人家要“待春客”。待毕辞客,得“各道”的人家还要用一只活鸡还礼。
二、拐姑娘及其起因
阿昌语“扎尼拐”,意为拐姑娘,即拐亲、拐婚。这种婚俗,历史还不太长久,但却成为如今被梁河阿昌族普遍认可的风俗。民国年间由赵启国发起,在丙盖村召开过一次会议,参加人员是梁河地区各阿昌族村寨的主事人。因当时参加会议的人员至今均已过世,具体时间已无法核实。会议的主要议题为:一是要改变晚上去领姑娘的习俗,实行明媒正娶;二是议定了婚娶的彩礼数额;三是禁止年轻人唱山歌。对违反规约者要给以处罚。参加会议的主事人,回村后都作了传达,并执行得很严厉。如湾中有两个男青年到别寨唱山歌,就被罚了款。由于媒妁之言,便引出了拐姑娘,甚至抢姑娘的情况。可以说,拐姑娘实际上是偷姑娘习俗在特定条件下演变而形成的。
拐姑娘这种婚俗,过去多发生在仅凭媒妁之言订婚的姑娘爱上了另一个男子,而这名男子也钟爱这个姑娘的情况下,双方为了结成夫妻,摆脱女方父母和另一方的干涉,迫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由于社会进步,阿昌族男女青年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男女青年的思想比较开放,婚姻比较自由。未婚男女双方自愿,想很快结婚,也有用拐姑娘的习俗达到结婚的目的。
拐姑娘,是对于男方而言的。对于女方来说,是“跑”。“跑”,阿昌语称为“摆”,意思是说,姑娘跟着伙子跑了。按照风俗,姑娘“跑”出门的时候,要在家里放下礼物,如在父母的枕头下面或饭甑里或家堂祖宗牌位下放点钱或物,以告知父母。父母见到女儿留下的钱物,便知自家的姑娘跑了。姑娘到伙子家,进门时要放一封鞭炮,以告知左邻右舍:某家的伙子拐来了一个姑娘。姑娘进入伙子家门后,随即举行结婚仪式,拜天地、拜祖宗,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后三天,伙子家要备办礼物(烟、茶、糖、酒、肉和一些钱)聘请媒人到姑娘家提亲。媒人首先要向姑娘的父母赔礼道歉,并献上礼物。一则由于风俗所兴,再则,已是生米做成熟饭,故在一般情况下,多数姑娘的父母能够接受,能够心平气和地同媒人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但也有少数家长认为自己的姑娘跟着人家跑了,丢了自己的脸面,对父母不尊重,于是大骂媒人,甚至在数年内不认亲,不与姑娘、女婿来往。
拐姑娘,虽是阿昌族的一种风俗习惯,在阿昌族中普遍存在,但大多数父母并不喜欢自己的子女用这种方式结婚,认为不正统、不光彩。父母希望子女能够光明正大地按规矩办婚事。特别当已许配他人的姑娘“跑”了,父母更感到没有脸见人。有的当事人为此大动干戈,纠缠不休,向姑娘的父母要人,索钱,给父母惹来祸端,制造麻烦。已许配的姑娘另外跟别人“跑”了,父母要加倍退还财礼,这对一般的家庭来说,是很沉重的经济负担。
拐姑娘这一风俗,在反对父母包办婚姻,争取男女青年婚姻自由方面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婚姻的缔结,只是男女双方在秘密中进行,日后一旦发生婚姻纠纷,很难解决。因此,这种婚俗应予改革。
三、其他婚配方式
明媒正娶,是民国年间,受汉族婚俗的影响,由本民族上层人士力主移俗而形成的。明媒正娶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依据的封建包办婚姻;二是男女情投意合,双方父母乐意,即请明媒说合,择吉日迎亲。明媒过去须有一男一女,均由男方请。男媒人叫“芒袍”,女媒人叫“芒牙”。现在只有男媒人而没有女媒人了。
抢婚作为一种陋习,过去在阿昌族中曾经发生过。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从前稍有点权势人家的伙子看中了某家姑娘但女方不同意,男方经密谋后伺机约人抢婚;另一种是男女双方是正亲正戚,出于情面草率答应后,姑娘又遇到自己喜爱的伙子,父母怕反悔了对不住亲戚,于是暗中通知男方抢婚。如今,阿昌族群众的婚姻观念已大为改进,抢婚这一劣俗已不存在。
招赘(即招姑爷),只有女儿的家庭招姑爷继嗣,近代变化为两种方式:一是可以从亲侄子中选一人顶代;二是可以采取招赘的方式。招赘的婚仪,与男娶女嫁的程序类同,只是女子扮男子的角色而已。
娶继室。鰥居的男子和孀妇情投意合,条件相当,便可约定吉日成亲。男方请上几个男人,去把妇女接来。女方进男方家时,要打散包头,反穿筒裙,头顶铁锅,反披蓑衣,脸染黑末,一般要由侧门进家。进房后,再由圆成婆给她着装。据说,这是为了避免进家时让男方亡妻的魂灵看见。
寡妇招赘。寡妇招赘入门时,寡妇事先要到邻居家躲着。到放鞭炮,男子进堂屋后,寡妇遂由两个圆成婆陪着进家入房。要设堂献祖宗饭,两人向祖宗跪拜,族人家道作证,表示已重新成亲立家。
四、婚俗的进化
据史书记载,古代阿昌族男女婚配属自由式结合,即“男女婚配无媒,听自择,不计同族尊卑”。随着时间的推移,阿昌族社会内部出现了等级分化,即“贫富有差”,男女婚配不再是自由结合了,男子必须用牛马作聘礼才能娶到妻子。妻子不仅属于丈夫,而且属于丈夫家庭的私有财产。据《永昌府群蛮志)载:阿昌“旧俗父兄死则妻其母嫂。后罗板寨百夫长早正死,其妻守节不屈,遂饿死,其俗乃革”。兄死弟纳寡嫂及无嗣另娶侧室的情况,直到解放前夕仍有遗迹可见。
过去,阿昌族有同姓不婚的风俗,与其他民族通婚的也不多见;择婚多以近亲(如姑表、舅表、姨表)优先,认为亲上加亲更好;亲戚间通婚讲究辈分,上下班辈之间不通婚;女子均要嫁出去,不能招赘继承父母的财产。解放后,移风易俗,国家颁布实施婚姻法,阿昌族男女青年近亲结婚的日渐减少,近亲结缘的观念也发生了转变;族外婚也变成了寻常事。有儿子的家庭一般不招赘,有女无子的家庭可以招赘。在家庭里,招赘的姑爷被视为亲生儿子,享有与亲生儿子一样的权利。现在,农民家庭经济条件普遍改善,男女婚前有一段自由恋爱的过程,因而,新婚家庭绝大多数稳固和睦。但在农村,同姓之间仍不能叙婚。结婚的先后次序十分计较,先大后小,若弟妹于兄姊之先成婚,要给哥哥、姐姐“跨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