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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族婚俗

作者:阿昌山寨     来源:阿昌山寨     2021年08月02日 21:08     点击:1031次

梁河阿昌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两代或三代同堂者较多,有少数是或五代同堂的。在配偶上,有同姓不婚的习俗,主要实行民族内婚,但历来(特别是解放以来)与汉、傣等族通婚的亦不少。还有家族组织,同一姓氏组成一个“家会”,由年高有威望者任族长,家会有成文的会章。如芒掌村家会会章规定:“族内子弟忤逆不孝,致以小犯上者,其家中来报家会时,由家会罚四十大板”等。家庭中,一切大小事情由男子作主,财产由幼子继承。长子和次子在婚后可得到一部分财产。有女无子,可以招赘 ,无嗣可抱养子。绝嗣门户或迁户财产,全部归近亲所有,若无近亲则归家族,无家族者归村寨公有。

婚前恋爱自由,盛行“扎妮串呃”(意为串姑娘)。每至傍晚,成群的小伙子同成群的姑娘在某家各围一个火塘对情歌,边唱边谈,互相传递烟盒,往往通宵达旦。经过几次的谈唱认识后,男方就在烟盒内装着20元钱(古时用银子几两),作为订礼向女方求爱,女方同意了就收下,并找机会将自己亲自织的肖买(阿昌语即小围腰)送给男方,有的则在送程时女方将身上穿着的麦则(阿昌语即衣裳)脱了送给男方。清代以前是夜间迎亲,现在通常分两次进女方家门:第一次是当天下午媒人与“前总理”及青年共6人,送水礼、酒、肉等;第二次是夜间十点左右,新郎与“后总理”及青年共5人,经过“拦门小考”(考问阿昌族的历史),新郎进大门后,四周青年男女向新郎泼水,即所谓“陪郎撑伞”之传说。第二天吃早饭要“玩新郎”。早饭后,由女方的家间长辈反背新娘上马后到男家。第三天早上,由男青年们“翻箱”(即把箱内的衣服拿出来穿上游村一趟)后,婚礼才算完结。但婚姻缔结也有由父母包办的,因此,有逃婚和抢婚现象发生。如逃婚,女方与男方暗下约定夜逃时间,由男方邀约几个男青年到约定地点接女方,女方出走时在家堂上、父母的枕头上和甑子内分别放上两元钱,父母就明白姑娘已被人家领走了。三天后,男方请媒人前来讲彩礼。如若女方变心另许男方,而原男方认定要女方,男方就组织人去抢婚。抢婚现象虽不多,但后果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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