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文件
德政发〔2015〕78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德宏州
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的通知
梁河县、陇川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为加强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安全,确保如期完成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实现德宏州阿昌族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州项目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名称
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
二、项目管理局人员
局 长:李 兵 州扶贫办主任兼
副 局 长:高 峰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综合办公室支部书记兼
罗宏建 州扶贫办项目管理科科长兼
工作人员:李 波 州交通运输局工程科副科长
曾俊皓 州住建规划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科员
杨 强 州林业局高级工程师
陈 芳 州财政局综合科科员
瞿云松 州农业局主任科员/会计师
梁泽昌 州畜牧站高级畜牧师
孙体助 州茶叶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瞿丽珠 州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杨必增 州扶贫办科员
杨枝武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龙云虎 云南香料烟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
州项目管理局內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财务科、工程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监督绩效科。
三、项目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实施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州项目管理局内设机构,制定帮扶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办法。
(三)负责帮扶资金申请和下拨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帮扶项目的实施、验收、复验、项目评价工作和帮扶资金使用情况。
(五)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与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外部条件。
(七)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招标。
(八)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工程建设资金。
(九)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工程建设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十)负责监督竣工决算编制工作与工程竣工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
(十三)负责依法开设帮扶资金专门银行账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设立专账单独核算。
(十四)负责完成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为临时机构,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成立,至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实施结束撤销。
(二)州项目管理局办公地点设在州人民政府北四楼三楼(原州计生委办公楼)。
(三)请州直各被抽调人员单位,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被抽调人员全程参与到帮扶项目各项工作中。工作人员抽调时间为3年,抽调期间,被抽调人员工作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人事组织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单位不变。
(四)州项目管理局成立后,要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要求,及时将被抽调人员合理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并明确好工作职责。同时,要尽快建立州项目管理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州项目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
(五)请梁河、陇川县人民政府尽快组建成立县项目管理局,并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地点及办公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迅速落实到位。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